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楊絳和錢鍾書談翻譯

楊絳和錢鍾書,大概是我心目中文學界的神雕俠侶了,
<<我們仨>一書講述其家庭情感牽掛,許多篇章都讓人讀了鼻酸。


錢鍾書先生,講到翻譯的“翻”字,曾經引用過一段話:

『翻也者,如翻錦綺,背面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

很有意思,也很傳神的說明了“翻”。

下面則是查資料找到楊絳談翻譯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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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的技巧 楊絳


   一九八六年,我寫過一篇《失敗的經驗----試談翻譯》,記不起在什麼刊物上發表過。文章未引起任何反應,我想是不值一看,打算削棄。鍾書說:文章沒有空論,卻有實用,勸我保留。這篇文章就收入我的《作品集》了。如今重讀舊文,覺得我沒把意思表達清楚,所舉例句,也未註明原文出處,所以我稍加修改,並換了題目。

我對自己的翻譯,總覺未臻完善。所以我翻譯的作品雖然不多,失敗的經驗卻不少。由失敗的經驗試談翻譯,就是從經驗中摸索怎樣可以更臻完善。我就把原題改為《翻譯的技巧》。

我暫且撇開理論----理論只在下文所談的經驗裡逐漸體現。反正一切翻譯理論的指導思想,無非把原作換一種文字,照模照樣地表達。原文說什麼,譯文就說什麼;原文怎麼說,譯文也怎麼說。這是翻譯家一致承認的。至於如何貫穿這個指導思想,卻沒有現成的規律;具體問題只能各別解決。因此談翻譯離不開實例。可是原作的語種不同,不免限止了對這個問題的共同認識;而實例又東鱗西爪,很難組織成為系統。我試圖不引原文而用半成品為例,並儘量把問題組成系統。

談失敗的經驗,不免強調翻譯的困難。至少,這是一項苦差,因為一切得聽從主人,不能自作主張。而且一僕二主,同時伺候著兩個主人:一是原著,二是譯文的讀者。譯者一方面得徹底了解原著;不僅了解字句的意義,還須領會字句之間的含蘊,字句之外的語氣聲調。另一方面,譯文的讀者要求從譯文裡領略原文。譯者得用讀者的語言,把原作的內容按原樣表達;內容不可有所增刪,語氣聲調也不可走樣。原文的弦外之音,只從弦上傳出;含蘊未吐的意思,也只附著在字句上。譯者只能在譯文的字句上用功夫表達,不能插入自己的解釋或擅用自己的說法。譯者須對原著徹底了解,方才能夠貼合著原文,照模照樣地向讀者表達。可是儘管了解徹底,未必就能照樣表達。徹底理解不易,貼合著原著照模照樣地表達更難。

我的經驗只限於把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的原著譯成漢語。西方語法和漢語語法大不相同。如果把歐洲同一語系的語言從這一種譯成那一種,就是唐吉訶德所謂“好比謄錄或抄寫”;如要翻成漢語就不那麼現成了。略有經驗的譯者都會感到西方語言和漢語行文順逆不同,晉代釋道安翻譯佛經時所謂“胡語盡倒”。要把西方語文翻成通順的漢語,就得翻個大跟頭才顛倒得過來。我彷照現在常用的“難度”、“甜度”等說法,試用個“翻譯度”的辭兒來解釋問題。同一語系之間的“翻譯度”不大,移過點兒就到家了,恰是名副其實的“迻譯”。漢語和西方語言之間的“翻譯度”很大。如果“翻譯度”不足,文句就彷佛翻跟頭沒有翻成而栽倒在地,或是兩腳朝天,或識蹩了腳、拐了腿,站不平穩。

翻跟頭只是比喻。而且翻跟頭是個快動作----翻譯也是快動作:讀懂原文,想一想,就翻出來。要講明怎麼翻,得用實際的語言,從慢鏡頭下一一解釋。

“胡語盡倒”的“倒”,並不指全文語言顛倒。漢語和西方語言同樣是從第一句開始,一句接一句,一段接一段,直到結尾;不同主要在句子內部的結構。西方語言多複句,可以很長;漢文多單句,往往很短。即使原文是簡短的單句,譯文也不能死挨著原文一字字的次序來翻,這已是常識了。所以翻譯得把原文的句子作為單位,一句挨一句翻。

翻譯包括以下幾道工序。

一 以句為單位,譯妥每一句

我翻譯總挨著原文的一句一句翻,但願文一句,不一定是譯文的一句。原文冗長的複句,可以包含主句、分句、形容詞組、副詞組等等。按漢文語法,一個句子裡容納不下許多分句和詞組。如果必定要按原著一句還它一句,就達不出原文的意義;所以斷句是免不了的。可是如果斷句不當,或斷成的一句句排列次序不當,譯文還是達不出原文的意義。怎樣斷句,怎麼組合(即排列)斷成的一句句,沒有一定的規律,不過還是有個方法,也有個原則。

方法是分清這一句裡的主句、分句、以及各種詞組;並認明以上各部分的從屬關係。在這個基礎上,把原句斷成幾句,重新組合。不論原句多麼曲折繁複,讀懂了,總分得清。好比九連環,一環扣一環,可是能套上就能解開。

原則是突出主句,並襯托出各部分之間的從屬關係。主句沒有固定的位置,可在前,可在後,可在中間,甚至也可切斷。從屬的各分句、各詞組都要安放在合適的位置,使這一組重新組合的斷句,讀起來和原文的那一句是同一個意思,也是同樣的說法。在組合這些斷句的工序裡,不能有所遺漏,也不能增添,好比拼七巧板,原是正方形,可改成長方形,但重拼時不能減少一塊或增添一塊板。

試舉例說明。我採用冗長的複句為例,因為翻譯這類句子,如果不斷句,或斷句後排列不當,造成的不信不達較為明顯,便於說明問題。

這個例句,包含AB 兩分句。去掉了枝枝葉葉的形容詞組和副詞組,A句的主句是“我大著膽子跑出來”。 B句帶著一個有因果關係的分句:“可是我的命運注定,當時我的頭腦特別清醒(主句);所以我不願向冤家報復,而要在自己身上洩憤(分句)。”

我分別用三種表達方式:

(一)最接近原文的死譯,標點都按照原文(但每個詞組的內部不死譯,否則,全句讀來會不知所云)。

(二)斷成幾句,並顛倒了次序。

(三)因意義欠醒豁,再度排列斷句的次序。

我把三種譯文並列,便於比較。第(三)種譯文未必完善,只是比第(二)種對原文更信,也更能表達原意。

A 句

(一)
我在看到全家人一片混亂時,我大膽跑出來,不顧被人看見與否,我帶著決心如果被人看見,我就大幹一場,叫全世界都了解我胸中理直義正的憤怒,在對奸詐的堂費南鐸的懲罰中,甚至對那尚未甦醒的水性女人。

(二)
我瞧他們家一片混亂,就大著膽子跑了出來,不管人家看見不看見。我打定主意,如果給人看見,就大幹一場,懲罰奸詐的堂費南鐸、甚至那昏迷未醒的水性女人,讓人都知道我懷著理直義正的憤怒。

(三)
我瞧他們家一片混亂,就大著膽子跑出來,不管人家看見不看見。我打定主意,如給人看見,就大幹一場,懲罰奸詐的堂費南鐸,也不饒那昏迷未醒的水性女人,讓人人知道我滿懷氣憤是合乎公道正義的。

B 句
(一)
可是我的命運,為了更大的壞運,假如可能還有更壞的,準保留著我,註定在那個時候我往後昏迷的頭鬧特別清醒;所以,我不願對我的兩大冤家報復(這,因為他們絕沒有想到我,是容易辦到的),我要用自己的手,把他們應受的懲罰加在自己身上,甚至比對待他們的還厲害,如果那時候殺了他們,因為突然一死痛苦馬上就完了;可是延長的痛苦用折磨連續地殺,不能完結性命。
(二)
可是命運準是保留著我去承當更倒霉的事呢----假如還會有更倒霉的事。命里註定往後昏迷不清的頭腦,那時候格外清醒。我當時如果向自己的兩大冤家報仇,很容易做到,因為他們心上絕沒有想到我這個人。可是我不想這麼辦。我只想對自己泄憤,把他們該受的痛苦加在自己身上。我即使當場殺了他們,也不如我對待自己的那麼嚴酷。因為突然的痛苦,一下子就完了,而長期的折磨,好比經常受殺戮之痛而不能絕命。

(三)
可是命運準保留著我去承當更倒霉的事呢----假如還會有更倒霉的事。命里註定我往後昏迷不清的頭腦,那時候格外清醒。我不願向我的兩大冤家發泄怨憤,只想懲罰自己,把他們應得的痛苦親手施加在自己身上,甚至比對待他們還要殘酷。我當時如果向他們倆報復,很容易辦到,因為他們心上絕沒有想到我這個人。可是我即使當場殺了他們,突然一死的痛苦是一下子就完的,而我糟蹋自己,卻是緩慢的長期自殺,比馬上送命更加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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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三種譯文裡,可看出如下幾點。

原文不斷句,是癱瘓的句子,不對照原文就讀不通。複句裡的主句、分句和各個詞組,正如單句裡的單字一樣,翻譯時不能不重作安排,也不能照用原來的標點。

長句斷成的短句,重作安排時如組合不當,原句的意思就不夠醒豁。譯文(二)的一組句子,讀上來各句都還通順,可是有幾句散漫無著。全組的句子沒有突出原文的主句,也沒有顯出各句之間的從屬關係,因此原句的意思不醒豁。

譯文(三)重作安排後,較譯文(二)更忠實於原意,語氣也更順暢。短句內部沒什麼變動,變動只在各短句的部位。

可見最大的困難不在斷句,而在重新組合這些切斷後的短句。譯者總對照著原文翻,不免受到原文順序的影響;這是不由自主的。原句越是冗長曲折,譯者越得把原句讀了又讀,把那句子融會於心。原句的順序(外國句法的順序)也就停滯在頭腦裡了。從慢鏡頭下來看,就是分解了主句、分句、各式詞組之後,重新組合的時候,譯者還受原句順序的束縛。這就需要一個“冷卻”的過程,擺脫這個順序。孟德斯鳩論翻譯拉丁文的困難時說:“先得精通拉丁文,然後把拉丁文忘掉。”“把拉丁文忘掉”,就是我說的“冷卻”。經過“冷卻”,再讀譯文,就容易看出不妥的地方;再對照原文,就能發現問題,予以改正。

我曾見譯者因為把握不穩,怕冒風險,以為離原文愈近愈安全——也就是說,「翻譯度」愈小愈妥;即使譯文不通暢,至少是「信」的。可是達不出原意的譯文,說不上信。「死譯」、「硬譯」、「直譯」大約都是認為「翻譯度」愈小愈妥的表現。從上面所舉的例句,可以看出,「翻譯度」愈小,就是說,在文字上貼得愈近,那麼,在意思的表達上就離得愈遠。原意不達,就是不信。暢達的譯文未必信,辭不達意的譯文必定不信。我相信這也是翻譯的常識了。這裡不妨提一下翻譯界所謂「意譯」。我不大了解什麼叫「意譯」。如果譯者把原著的意思用自己的話來說,那不是翻譯,是解釋,是譯意。我認為翻譯者沒有這點自由。德國翻譯理論家考厄(P.Cauer)所謂「儘可能的忠實,必不可少的自由」,只適用於譯者對自己的兩個主人不能兼顧的時候。這點不忠實和自由,只好比走鋼絲的時候,容許運用技巧不左右傾跌的自由。

上文曾以拼七巧板為喻,說不該加一塊板或減一塊板。這話需稍加說明。這不過是說:「不可任意增刪原文,但不是死死的一字還它一字。比如原句一個主詞可以領一串分句,斷句後就得增添主詞。原句的介詞、冠詞、連接詞等等,按漢文語法如果可省,就不必照用。不過譯者不能迴避自己不了解的字句,或苦於說不明白,就略過不譯;也不能因為重組原句的時候,有些部分找不到合適的位置,就乾脆簡掉。一方面,也不能因為表達不清楚,插入自己的解釋。上面例句里的「我」字譯為「我這個人」,因為原意正是指「我這個人」,並沒有外加新意而「加一塊七巧板」。這種地方,譯者得靈活掌握。
有時漢文句子言簡意賅,也有時西方的文句簡約而含意多。試舉一比較句為例。
原句是充滿感情的一句對話。主句是「你為什麼不去把那個忠實的朋友叫來呀?」分句是「[他是]太陽所照見的、黑夜所包藏的朋友中最忠實的朋友。」(這句話是反話,「忠實」指不忠實。)我仍然並列三種譯文。
(一)
「……你為什麼不去召喚那個最忠實的朋友在朋友中太陽所看見的,或黑夜所遮蓋的?……」
(二)
「……你為什麼不去把白日所見、黑夜所藏的最忠實的朋友叫來呀?……」
(三)
「……你為什麼不去把那位忠實的朋友叫來呀?比他更忠實的朋友,太陽沒照見過, 黑夜也沒包藏過!……」
譯文(一)不可解。譯文(二)是一種沒有人說的漢語,而且沒有達出原文所含比較的意思。比較總有兩層含意,一層比一層深。原句用比較的聯繫代詞,漢文語法裡沒有。對話也不宜長。譯文(三)把複句分斷為單句,並達出比較的意思,並沒有擅自「增添一塊七巧板」。
再舉一比較句為例。
原句有兩層意思。一,「杜爾西內婭受到您的稱讚就更幸福、更有名。」二,別人的稱讚都不如您的稱讚。「我仍並列三種譯文。
(一)
杜爾西內婭在這個世界上會更幸福更有名因為曾受到您的稱讚比了世界上最雄辯者所能給她的一切稱讚。
(二)
您對杜爾西內婭的稱讚、蓋過了旁人對她的稱讚,能為她造福揚名。
(三)
杜爾西內婭有您稱讚,就增添了幸福和名望;別人怎麼樣兒極口讚譽,也抵不過您這幾句話的分量。
譯文(一)是「翻譯度」最小的,不達意。譯文(二)讀來好像缺少些什麼,譯文「缺了一塊七巧板」。(三)補足了那點短缺。
我免得囉嗦,舉一可以反三,否則多舉也沒用。
二、把原文的一句句連綴成章
譯文是按原文一句挨一句翻的,成章好像算不上一道工序。因為原句分斷後,這組短句在翻譯得過程里,已經力求上下連貫,前後呼應,並傳出原句的語氣聲調。可是句內各部分的次序已有顛倒,譯者連綴成章的不是原文的一句句,而是原文句子裡或前或後或中間的部分。因此連綴成章不僅要注意重新組合的短句是否連貫,還需注意上一段和下一段是否連貫,每一主句的意義是否明顯等等。尤需注意的是原文第一句里的短句,不能混入原文第二句;原文第二句內的短句,不能混入原文第一句。原文的每一句是一個單位,和上句下句嚴格圈斷。因為鄰近的短句如果相混,會走失原文的語氣和語意。通讀全部譯文時,必須對照原文。如果文理不順,只能在原文每一句的內部作文字上的調正和妥洽。
我曾見出版社因譯文不通順而請不懂原文的人修潤譯稿,結果譯文通順了,但和原文不拍合了。

三、洗鍊全文
把譯成的句子連起來,即使句句通順,有時也難免重疊呆滯的毛病。如果原文並不重疊呆滯,那就是連綴笨拙的緣故了。西文語法和漢文語法繁簡各有不同。例如西文常用關係代詞,漢文不用關係代詞,但另有方法免去代詞。西文語法,常用「因為」、「所以」來表達因果關係。漢文只需把句子一倒,因果關係就很分明。試舉一短例。這句話的上文是「他們都到某處去了」。我並列兩種譯文。
(一)
他們都到倫敦去了;我沒有和他們同到那裡去,因為我頭暈。
(二)
他們都到倫敦去了;我頭暈,沒去。

譯文(一)和(二)是同樣的話。從這個例子可說明兩件事:
1.顛倒一下次序,因果關係就很明顯。
2.上文已經說過的話,下文不必重複,除非原文著意重複。
至於怎樣把每個短句都安放在合適的位置,避免重複囉嗦,那就全看譯者的表達能力了。所以我只舉一短句為例,不另舉長篇。
簡掉可簡的字,就是唐代劉知幾《史通》、《外篇》所謂「點煩」。芟蕪去雜,可減掉大批「廢字」,把譯文洗鍊得明快流暢。這是一道很細緻、也很艱巨的工序。一方面得設法把一句話提煉得簡潔而貼切;一方面得留神不刪掉不可省的字。在這道工序里得注意兩件事。(一)「點煩」的過程里不免又顛倒些短句。屬於原文上一句的部分,和屬於原文下一句的部分,不能顛倒,也不能連接為一句,因為這樣容易走失原文的語氣。(二)不能因為追求譯文的利索而忽略原文的風格。如果去掉的字過多,讀來會覺得迫促,失去原文的從容和緩。如果可省的字保留過多,又會影響原文的明快。這都需譯者掌握得宜。我自己就掌握不穩,往往一下子去掉了過多的字,到再版的時候又斟酌添補。

四、選擇最適當的字
翻譯同一語系的文字,常有危險誤用字面相同而意義不同的字,所謂「靠不住的朋友」(Les faux amis)。英國某首相夫人告訴一位法國朋友:「我丈夫帶了好多文件開內閣會議去了。」可是她的法文卻說成:「我丈夫帶了好多手紙上廁所去了。」英文和法文的「小房間」(cabinet)字面相同而所指不同,是不可靠的朋友;而「紙」由上下文的聯繫,產生了不同的解釋。在西文文字和漢文之間沒有這種危險。
可是同一語系的文字相近,找到對當的字比較容易。漢語和西方語系的文字相去很遠,而漢文的詞彙又非常豐富,如果譯者不能掌握,那些文字只陌生地躲在遠處,不聽使喚。譯者雖然了解原文的意義,表達原意所需要的文字不能招之即來,就格格不吐,說不成話。英漢、法漢、西漢語等字典里的漢語詮釋,當然可以幫忙,不過上下文不同,用字也就不同,有時字典上的字也並不適用。所以譯者需儲有大量詞彙:通俗的、典雅的、說理的、敘述的、形容的等等,供他隨意運用。譯者如果詞彙貧乏,即使精通西方語文,也不能把原文的意思,如原作那樣表達出來。
選字有許多特殊的困難。
一個概念的名字概括許多意思,而一般人對這個概念並沒有明確的認識。為一個概念定名就很困難,嚴復《天演論》譯例所謂「一名之立,旬月踟躕」。便是定下名目,附上原文,往往還需加注說明。
沒有等同事物的字,三國時釋之謙翻譯佛經時所謂「名物不同」,壓根兒無法翻譯。有的譯者採用音譯,附上原文,加注說明。這就等於不翻譯,只加註解釋。有的採用相似的字而加注說明。
雙關語很難音義兼顧。便是挖空心思,也只靠偶然巧合,還不免帶幾分勉強。一般只能顧全更重要的一頭。
翻專門術語,需了解那門專業所指的意思,不能按字面敷衍,儘管翻譯的不是講那門專業的著作而只在小說里偶爾提到。
有特殊解釋的字,只能參考各專家的注釋。
以上所舉的種種特殊困難,各有特殊的解決法;譯者最不易調度的,確實普通文字。我詞彙貧乏,恰當的字往往不能一想就來,需一換再換,才找到比較恰當的。
試舉數例。我仍舉三種譯文。字下有點的,是需要斟酌的文字。
(一)
……觸及他的本錢就觸及他的靈魂…...
(二)
……動用他的本錢就刺心徹骨似的痛……
(三)
……動了他的老本兒,就動了他的命根子…….

譯文(一)「觸及」錢並不花錢,所以不達意。
譯文(二)較達意,但和原文的說法不貼。
譯文(三)比(一)、(二)較信也較達。

以下例句,接著上文堂吉訶德期待著侏儒在城上吹號角等事。
(一)
可是看到[事情]被拖延著……
(二)
可是事情卻拖延著未實現……
(三)
可是遲遲不見動靜……
譯文(一)是死譯;譯文(二)比較達意;譯文(三)比(一)和(二)更信也更達。

以下例句說一人黑夜在荒野里。
(一)
……四下里的沉寂,邀請我怨苦……
(二)
……四下里的沉寂,使我忍不住自悲自嘆
……
(三)
……四下里的沉寂,仿佛等待著聽我訴苦
……
譯文(一)是死譯,意思倒是很明顯,只是用法生硬;譯文(二)沒把「邀請」的意思充分表達;譯文(三)比較忠實也比較達意。從以上的例句,可見很普通的字只要用得恰當,就更能貼合著原樣來表達原意。這類的字,好像用這個也行,用那個也行,可是要用得恰當,往往很費推敲。

五、注釋
譯者少不了為本國讀者做註解,原版編者的注釋對譯者有用,對閱讀譯本的讀者未必同樣合用。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風土習慣各有不同,譯者需為本國讀者著想,為他們做注。試舉一例。

《小癩子》里的小癩子自稱「托美思河上的小癩子」。他說只因為他是在托美思河上的磨房裡出生的,所以他名正言順地是托美思河上的小癩子。「河上」的「上」字,原文是「en」,只能譯「河上」或「河中」、「河裡」,不能譯作「河邊」。可是一個人怎能在河上或河裡出生呢?除非在船上。這裡就需要註解了。從前西班牙的磨房借用水力推磨,磨房浮系在水上的激流中(參看《唐吉訶德》第二部第二十九章),磨房浮在水上。
我翻譯的《吉爾.布拉斯》里,有醫家相爭一節,我曾因為做這一個注,讀了整整一小本古醫書。我得明白他們相爭的道理,才能用上適當的語言。
又如原文里兄弟、姊妹、叔、伯、舅、姨、甥、侄等名稱,不像我國各有分別,而譯文里有時不變含糊,這倒不必用註解,可是也得費工夫查究分辨。讀者往往看不到譯者這些方面下的功夫。不過花了功夫,增添常識,也是譯者的意外收穫。

六、其他
現在我略談幾點膚淺的體會。
有些漢語常用的四字句如「風和日暖」、「理直氣壯」等。這類詞兒因為用熟了,多少帶些固定性,應用的時候就得小心。因為翻譯西方文字的時候,往往只有一半適用,另一半改掉又不合適,用商也不合適。例如我的譯文曾用「和風朗日」,而原文只有空氣,沒有風,因此改為「天氣晴和」。又例如我國常用語是「理直氣壯」,而原文卻是「理直義正」。我用了這四字又嫌生硬,改為「合乎正義公道。」
由此聯想到成語的翻譯。漢文和西方成語如果只有半句相似,當然不能移用;即使意義完全相同,表達的方式不同也不該移用。因為成語帶有本土風味。保持不同的說法,可以保持異國情調。舉例如下:

西班牙成語
事成事敗,全看運道好壞。
吃飯需節制,晚飯尤宜少吃。
禍若單行,就算大幸。
這一扇門關了,那一扇門又開了。
不作超人之事,不成出眾之人。

漢文成語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晚飯少吃口,活到九十九。
[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天無絕人之路。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差異有大有小,可是兩國成語不完全一樣。

我只翻譯過《唐吉訶德》里的詩。我所見的法譯本都把原詩譯成忠實的散文,英譯本都譯成自由的詩----原詩十二行往往譯成十行,意思也不求忠實。法語和西班牙語更相近。我因此注意到語系相同的文字,往往只尾部拼法不同,這就押不成韻了。漢文和西方與文遠不相同,同義字又十分豐富,押韻時可供選擇的很多。如果用全詩最不能妥協的字作韻腳,要忠實於原文而又押韻,比翻譯同語系的文字反而容易。不過譯詩之難不在押韻。幸虧《唐吉訶德》里夾雜的詩,多半只是所謂「押韻而已」。我曾妄圖翻譯莎士比亞活雪萊的詩。一行里每個形容詞、每個隱喻所包含、暗示、並引起的思想感情無窮繁複,要用相應的形容詞或隱喻來表達而無所遺漏,實在難之又難。看來愈是好詩,經過翻譯損失愈大。而空洞無物的詩,換一種文字再押上韻,卻並不難。
我曾聽到前輩翻譯家說:「多通幾國外文,對翻譯很有幫助。」這話確是不錯的,不過幫助有個範圍;越出範圍,反成障礙。如果對原文理解不足,別種文字的譯本可輔助理解。可是在翻譯過程里,要把原文融會於心,加以澄清的階段,如介入另一種文字的翻譯,就加添雜質而攪渾了。從慢鏡頭下屆時,把原文分成短句又重新組合的階段,加入另一種文字的譯文,就打亂了條理,因為西方語言的文字儘管相近,文法究竟各有差異。寧願把精力集中在原文上。不要用別種譯文來打攪。等翻譯完畢,可再用別種文字的譯本來校訂。如發現意義有差別,語氣有輕重,就可重加推敲。

末了我要談談「信、達、雅」的「雅」字。我曾以為翻譯只求亦信亦達,「雅」是外加的文飾。最近我為《唐吉訶德》第四版校訂譯文,發現毛病很多,有的文句欠妥,有的辭意欠醒。我每找到更恰當的文字或更恰當的表達方式,就覺得譯文更信更達、也更好些。「好」是否就是所謂「雅」呢?(不用「雅」字也可,但「雅」字卻也現成。)福樓拜追求「最恰當的自」(Le mot juste)。用上最恰當的字,文章就雅。翻譯確也追求這麼一個標準:不僅能信能達,還要「信」得貼切,「達」得恰當----稱為「雅」也可。我遠遠不能達到這個目標,但是我相信,一切從事文學翻譯的人都意識到有這麼一個目標。
這篇文章總結我翻譯的經驗。翻譯欠妥的例句,都是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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