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安東從他家送我去坐捷運時,
我突然很想吃橘子,於是我們停下路邊的水果攤張望了一下,
我先挑了兩個沉甸甸頗有水分的橘子先放進袋子,
老闆娘見了立刻過來殷勤招呼,
還剝了一顆讓我們試吃,
水份還挺多的,脫口問:怎麼賣?
老闆娘一副我們是識貨人的神情,斬釘截鐵地說:一斤40元,很甜的啦!
一斤40元!!!
老闆娘大概上輩子是水滸傳裡頭的七十二地煞星的孫二娘吧~天生的搶匪!
可是我跟安東不知道是不是一整天東跑西跑有些累了,
竟然都沒有發出異議,乖乖地掏出了錢,自願被搶….
兩顆橘子三十五元,我想,在吃掉它們以前,應該要先供起來拜,
還要幫它們沐浴淨身,剝開時要正襟危坐,
皮還不可以丟掉,要放在冰箱當芳香劑,
入口的每瓣橘子片都要嚼上千百回,細細品嚐這每一滴瓊漿玉液…
要不然就枉費它們是兩顆高貴的橘子~
唉~~現在的社會,小至買東西,大至工作待遇,
都還是要會吵的人才有糖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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